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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执业的通知

宣布时间:2026-04-02 浏览: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妄想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分:

为增强对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活动的治理,,落实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权力和责任,,维护公共利益和修建市场秩序,,凭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治理条例》、《勘探设计注册工程师治理划定》等有关划定,,现将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202661日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划定的有关中型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由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担当响应专业认真人 。 。。。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专业认真人责任栏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对该专业的工程设计文件认真 。 。。。执业签字盖章文件目录见附件 。 。。。

二、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应推行执律例则划定的义务,,凭证有关执律例则和工程建设标准举行设计,,不得在弄虚作假或缺乏格的工程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 。 。。。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执业年岁不得凌驾70周岁 。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应按职责分工增强对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视治理,,对保存违法违规行为的职员和企业依法依规举行处置惩罚,,维护修建市场秩序,,包管建设工程质量清静 。 。。。

附件:注册公用装备、电气工程师执业签字盖章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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